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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局组织开展太浦河水行政执法联合巡查
发布时间:2019-03-01

  2017年7月27-28日,为保障流域供水安全,持续贯彻落实《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等水法规,太湖局水政监察总队组织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水政监察(水务执法)总队,苏州、嘉兴、青浦以及吴江、嘉善等市、区、县水政监察(水务执法)队伍开展了太浦河水行政执法联合巡查。
  

  联合巡查组冒着40度的高温现场察看了上海市金泽水库、嘉善县太浦河取水工程和太浦闸水利枢纽,分别听取了管理单位关于水源地工程建设、运行以及应急供水和太湖局苏州管理局关于实施应急调度、保障流域供水安全情况介绍;现场检查了吴江区新达印染厂污水处理、节水减排设施和入河排污口,听取了废污水处理及达标排放情况介绍。联合巡查组在察看和检查过程中,要求被检查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加强管理,确保达标排放;针对金泽水库、嘉善县太浦河取水工程有关安全供水诉求,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太浦河巡查和执法力度,全力保障流域下游地区供水安全。
  

  现场巡查后,联合巡查组在苏州培训中心召开座谈会,各单位介绍了按照水利部以及太湖局河湖执法检查活动通知要求开展太浦河、太湖等重点河湖执法排查和查处情况,交流了近年来典型水事案件的查处经验和做法;太湖局水政监察总队负责人通报了河湖执法检查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大家认为,本次流域与区域联合巡查收获颇丰,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以及太湖流域片率先全面建立河长制要求,为保障流域防洪、供水和生态安全全力做好太湖、太浦河、望虞河等重点河湖水行政执法工作,法定职责必须为,努力做到水事违法案件要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共同维护好太湖流域水事秩序。
  

  两省一市总队以及太湖局苏州管理局支队,苏州、嘉兴、青浦有关支队、大队负责人参加了联合巡查。

(作者:刘宸宇 责编:李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