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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关于戴晶晶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1

各部门、单位:

  中共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党组 2020 年 3 月 30 日决定:

戴晶晶任水资源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科长职务;

耿清蔚任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科长职务;

臧贵敏任水土保持处(农村水利水电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科长职务;

孙海涛、章杭惠任水旱灾害防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章杭惠科长职务;

蔡梅任水利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2020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