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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底太湖流域片在建部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01

          根据《水土保持法》以及《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要求,2017年度太湖流域管理局加强了流域区域联动,通过现场检查、专题会议检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太湖流域片在建部管生产建设项目(含完工未验收项目)开展了全覆盖跟踪检查。2018年一季度,太湖流域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行文要求建设单位报送了截至2017年底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工作总结、影像等有关资料,在分析建设单位报送资料、监测季报等工作基础上,形成了《截至2017年底太湖流域片在建部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统计表》,现予以公告。

截至2017年底太湖流域片在建部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号

行业

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1

西气东输支干线工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

水函〔2003〕32号

                管道

主体工程已完工。水土保持措施已基本完成。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应尽快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2

三峡蔡家冲~上海白鹤±500kV直流输变电工程

国家电网公司

水保函〔2006〕89号

电力

 主体工程已完工。水土保持措施已基本完成。应尽快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3

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

苏州市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水保〔2009〕429号

水利

主体工程已完工。水土保持措施已基本完成。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和技术评估。应尽快完成设计变更手续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4

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

江苏省太湖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水保〔2010〕456号

水利

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基本完成,植物措施完成90%。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部分弃土场(排泥场)变更。应按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到位,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5

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

江苏省太湖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水保函〔2012〕115号

水利

主体工程完成27%,计划2019年12月完工。水土保持措施完成26%。落实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大部分弃土场变更,部分临时堆土防护措施不足。应按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到位,随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

6

望虞河西岸控制工程

江苏省太湖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水保〔2012〕349号

水利

主体工程于2016年12月开工,计划2019年12月完工。已开工标段水土保持措施完成20%。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应尽快开展水土保持监测,随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

7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河湖治理研究基地项目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水保函〔2014〕262号

水利

主体工程完成55%,计划2019年12月完工。水土保持措施完成7%。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部分临时堆土防护措施不足。应按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到位,随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

8

东太湖综合整治后续工程

苏州市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水保函〔2015〕482号

水利

主体工程完成15%,计划2020年8月开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5%,植物措施尚未实施。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应尽快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随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

9

新建铁路上海至南京城际轨道交通

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水保函〔2006〕531号

铁路

主体工程已完工。水土保持措施已基本完成。应尽快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10

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

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水保函〔2010〕278号

铁路

主体工程完成85%,计划2019年9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90%,植物措施完成70%。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部分临时堆土和路基边坡防护措施不到位,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应按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到位,随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

11

太湖流域扩大拦路港、疏浚泖河、斜塘二期工程

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

水保〔2007〕432号

水利

主体工程已完工。水土保持措施已基本完成。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应尽快开展上海段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12

温州珊溪水利枢纽供水配套一期工程

温州珊溪水利枢纽供水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水保〔2001〕139号

水利

主体工程已完工。水土保持措施已基本完成。应尽快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13

平湖塘拓浚延伸工程

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管理局

水保〔2010〕408号

水利

主体工程完成90%,计划2019年12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62%,植物措施完成10%。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部分弃土场(排泥场)变更,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应按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到位,随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

14

杭嘉湖地区环湖河道整治工程

湖州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水保〔2010〕409号

水利

主体工程已完工。水土保持措施完成98%。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部分施工场地尚未进行地貌恢复。应落实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尽快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15

太嘉河工程

湖州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水保〔2010〕410号

水利

主体工程已完工。水土保持措施完成98%。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部分施工场地尚未进行地貌恢复。应落实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尽快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16

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

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管理局、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水保〔2011〕375号

水利

嘉兴段主体工程完成64%,计划2019年9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60%,植物措施完成20%;德清段主体工程完成76%,计划2018年10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68%,植物措施完成40%。均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部分弃土场(排泥场)变更,部分临时堆土防护措施不足。应按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到位,随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

17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

湖州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农丰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水利建设发展总公司、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南太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农林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州吴兴东林水利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水保〔2011〕376号

水利

市区段主体工程完成98%,计划2018年6月完工,水土保持措施完成95%;长兴段主体工程完成75%,计划2018年12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55%,植物措施完成35%;安吉段主体工程完成82%,计划2018年12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68%,植物措施完成45%;德清段主体工程完成93%,计划2018年10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90%,植物措施完成35%;余杭段主体工程完成98%,计划2018年4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95%,植物措施完成90%。均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弃土场(排泥场)变更,市区段部分施工场地尚未进行地貌恢复,长兴、安吉、余杭段部分堆土防护措施不足,安吉段个别取土场未及时恢复。应按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到位,随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

18

三门核电一期工程

中核集团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水保函〔2008〕179号

核电

主体工程完成98%,预计2018年12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88%,植物措施完成67%。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厂区银子岗开挖边坡尚未实施植物措施。应按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到位,随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

19

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

嘉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交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交通投资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京杭运河浙江段Ⅲ级航道整治工程湖州指挥部

水保函〔2011〕300号

航道

嘉兴段主体工程完成13%,计划2020年2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5%,植物措施尚未实施;杭州段主体工程完成42%,计划2021年2月完工,实施部分水土保持临时措施;湖州段主体工程完成39%,计划2019年12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30%,植物措施尚未实施。均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部分区域与临时堆土防护措施不足。应落实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随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

20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

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水保函〔2014〕72号

机场

主体工程完成50%,计划2018年12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50%,植物措施完成10%。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施工区与临时堆土的临时防护措施需加强。应按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到位,随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

21

浙江舟山国际航运船舶液化天然气(LNG)加注站试点项目一期工程

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水保函〔2014〕73号

天然气

主体工程完成89%,计划2018年7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20%,植物措施完成19%。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应落实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随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

22

新建铁路九景衢铁路

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公司

水保函〔2010〕242号

铁路

主体工程已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99%,植物措施完成98%。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大部分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大临设施场地未恢复。应按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到位,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23

新建杭州至黄山铁路

杭黄铁路有限公司

水保函〔2010〕395号

铁路

主体工程完成97%,计划2018年12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92%,植物措施完成58%。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弃渣场、施工便道及临时场地绿化及恢复措施不及时,弃渣场变更手续未完成,未缴纳浙江段水土保持补偿费。应按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到位,随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

24

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

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公司、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水保函〔2014〕280号

铁路

浙江段主体工程完成69%,计划2020年12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53%,植物措施完成20%;福建段主体工程完成45%,计划2020年9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45%,植物措施完成30%。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浙江段少部分临时堆渣缺少防护、清运不及时,福建段部分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应按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到位,随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

25

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

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公司

水保函〔2014〕317号、水保函〔2017〕105号

铁路

主体工程完成65%,计划2020年10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62%,植物措施完成56%。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个别弃土场植物措施不足。应按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到位,随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

26

福建省莆田市仙游金钟水利枢纽工程

仙游金钟水利枢纽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水保〔2007〕107号

水利

主体工程已完工。水土保持措施已基本完成。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弃渣场和料场未办理变更手续。应按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到位,尽快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27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防洪防潮工程

平潭综合实验区堤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水保函〔2014〕110号

水利

主体工程完成10%,计划2020年12月完工。水土保持措施完成10%。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应按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到位,随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

28

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一闸三线)工程

福州水务平潭引水开发有限公司

水保函[2016]133号

水利

主体工程已开工部分试验段、应急段,计划2022年2月完工。落实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部分弃渣场和临时堆土防护措施不足。应随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

29

福建省罗源霍口水库工程

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霍口)水务有限公司

水保函〔2016〕139号、水保函〔2017〕37号

水利

主体工程完成6%,计划2021年5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10%,植物措施尚未实施。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尚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应按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到位,随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

30

福清核电厂三至四号机组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水保函〔2010〕4号

核电

主体工程已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已完成,植物措施完成75%。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应落实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尽快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31

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水保函〔2013〕209号

核电

主体工程完成30%,计划2021年4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58%,植物措施完成19%。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临时堆场部分措施实施不足。应落实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随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

32

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

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水保函〔2015〕20号

核电

主体工程于2015年4月开工,目前为施工准备期场地平整阶段,计划2023年8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25%,植物措施完成15%。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应落实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随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

33

600mw示范快堆工程

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

水保函〔2015〕387号

核电

主体工程完成2%,计划2023年12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2%,植物措施尚未实施。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部分区域排水设施不足。应按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到位,随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

34

宁德核电厂5、6号机组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水保函〔2016〕165号

核电

主体工程完成1%,计划2023年6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3%,植物措施尚未实施。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应随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

35

福建三明沙县机场

三明机场建设总公司

水保函〔2010〕105号

机场

主体工程已完工。水土保持措施已基本完成。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部分区域水土保持措施不足。应按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到位,尽快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36

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东段干线(吉安—福州)工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

水保函〔2013〕439号

管道

主体工程已完工。水土保持措施已基本完成。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应落实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尽快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37

新建铁路向莆线向塘至莆田(福州)段

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水保函〔2007〕182号

铁路

主体工程已完工。水土保持措施已基本完成。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和技术评估。部分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不足。应按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到位,尽快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38

改建铁路赣州至龙岩铁路扩能改造工程

赣龙复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水保函〔2010〕241号

铁路

主体工程已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97%,植物措施完成93%。。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弃渣场变更手续,以及部分弃渣场防护措施与大临场地整治尚未完成。应按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到位,尽快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39

新建铁路合肥至福州铁路

京福闽赣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公司

水保函〔2010〕256号

铁路

主体工程已完工,水土保持措施已基本完成。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和技术评估。应落实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尽快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40

安徽省黄山市月潭水库

黄山市月潭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水保函〔2015〕242号、水保函〔2017〕84号

水利

主体工程完成45%,计划2019年8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40%,植物措施完成30%。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尚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应尽快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随主体工程进度及时落实相应水土保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