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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东南诸河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项目 (SITC项目编号:17107401)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31

\r\n   日期:2017年10月31日

\r\n   项目编号:17107401

\r\n   1. 太湖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r\n   (1)项目概况

\r\n   水资源调查评价是水资源领域的重要基础工作,是国家重大资源环境和国情国力调查评价的重要领域。根据2017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实施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的工作部署,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新一轮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调查评价工作由水利部统一布置,分全国、流域和省级行政区三个层面进行,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太湖流域片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范围包括太湖流域和东南诸河区,本标书就东南诸河区水资源调查评价相关工作内容进行招标。

\r\n   (2)招标内容

\r\n   本次项目调查评价范围为东南诸河区,总面积24.44万平方公里。行政分区主要涉及浙江省、福建省、安徽省、江西省和台湾地区。

\r\n   调查评价主要内容包括:(1)水资源数量评价;(2)水资源质量评价;(3)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价;(4)污染物入河量调查分析;(5)水生态状况调查评价;(6)水资源综合分析评价。其中,地下水相关调查评价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进行协调,汇总。

\r\n   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10万元。

\r\n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以下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r\n   2.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r\n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

  • \r\n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r\n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r\n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r\n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r\n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4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r\n 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

  • \r\n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r\n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r\n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r\n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r\n 近三年(从2014年1月1日至今)未被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r\n 当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自然人时,将按一家有效供应商计算,该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投标报价最低且不存在投标被否决项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将被判为无效供应商。

  • \r\n 具有承担相关流域水资源调查评价、水利普查、水资源规划编制、水量分配方案研究等相关工作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

  • \r\n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n   3.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则除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之外,还须提供经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关小微企业的财务报告(含报告正文和资产负债表等)以及由当地社保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相关小微企业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r\n   4. 招标文件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公休日除外)每天9:00~16:3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r\n   5. 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太湖网(www.tba.gov.cn)发布。

\r\n   有意参与竞争的潜在供应商可于法定工作日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直接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也可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将招标文件购置费直接支付到以下账户:

\r\n   (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

\r\n   (2)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r\n   (3)账号:215080920510001

\r\n   (4)查询电话:021-62791919×143

\r\n   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支付时,请务必在付款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购置费/项目编号”(示例:“招标文件购置费/××××××××”)

\r\n   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的潜在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收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r\n   供应商代表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或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时,应携带好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如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时,应将本单位的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以邮件形式发给招标机构联系人。

\r\n   5.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不少于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17年11月29日9: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9楼1901会议室。投标人代表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以及单位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r\n   6. 兹定于2017年11月29日9:30时,在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9楼1901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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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招标人:太湖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

\r\n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城路835号

\r\n   邮政编码:214024

\r\n   联系人:赵彬

\r\n   电话:0510-85442931

\r\n   传真:0510-85442900

\r\n   邮箱:zhaobinwx@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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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招标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r\n   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r\n   邮政编码:200040

\r\n   联系人:沈斌、雷高鸣

\r\n   电话:86-21-62791919×191

\r\n   传真:86-21-62791616×191

\r\n   邮箱:leigaoming@shabidd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