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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管理局联合地方出台流域片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3-12-27  浏览次数:

近日,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会同江苏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厅、上海市水务局、福建省水利厅、安徽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太湖流域及东南诸河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太湖流域及东南诸河(以下简称流域片)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发源地和践行地。研究出台立足太湖流域片整体的《指导意见》,对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做好流域片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更高水平服务支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分区分类施策,加快构建完善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体系、监测预警体系,打造全链条生态流量监管模式,深化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生态流量保障信息化、智慧化水平和“四预”能力,着力维护河湖生态系统健康生命。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流域片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目标体系基本建成,跨区域跨部门生态流量保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创出一条具有太湖特色的丰水地区生态流量保障工作之路。到2035年,流域片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目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流域片全面建成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精准监测、科学预报、高效调度、有序取用、智慧管控的生态流量保障工作体系,重点河湖考核断面生态流量达标率进一步提高。

为起草编制好《指导意见》,太湖局成立工作专班,赴苏浙闽多地水利部门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各地生态流量保障成效、经验做法、问题建议等,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系统凝练流域内外的经验做法及相关技术规程,通过专家咨询、专题讨论、研究审议和征求意见,不断增强《指导意见》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下一步,太湖局将与流域片省市一起共同加强指导、协同推进落实《指导意见》,全方位提高生态流量保障水平,助力新阶段太湖流域片水利高质量发展。

(作者:王潇潇  责编:杨怡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