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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管理局组织完成江苏、浙江省4座大中型水库标准化管理水利部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22-11-21  浏览次数:

受水利部运管司委托,2022年11月7日-12日,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组织专家对江苏省溧阳市大溪水库和浙江省金华市沙畈水库、长兴县合溪水库、杭州市闲林水库等4座大中型水库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水利部评价。太湖局一级巡视员吴浩云,浙江省水利厅党组成员、水文局局长范波芹出席了部分评价工作。

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及其评价标准,评价专家组查看了工程现场和管理设施设备情况,观看了信息化系统演示,听取了自评和初评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管理资料,形成评价意见,并对工程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和成效进行综合赋分。

吴浩云充分肯定了各相关工程管理单位在标准化管理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希望大家在标准化管理工作上继续下功夫、出实效,着力提升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推进数字孪生工程建设和信息融合共享,以更高标准的管理工作,促进工程发挥综合效益,推动新时期水利运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太湖局建管处,江苏、浙江省水利厅运管处,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浙江省水库管理中心,常州市、杭州市、金华市、湖州市水利局(林水局),溧阳市、长兴县水利局和相关管理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等参加评价工作。

作者:张浩  责编:周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