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太湖要闻
献策法治机关建设 打造太湖流域高质量发展法治新高地——太湖局召开法治机关建设指标体系专家咨询会
发布时间:2020-12-22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发挥法治对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支撑保障作用,太湖局将创建法治机关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编制完成《太湖局法治机关建设指标体系》。为促进指标体系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12月17日,徐洪副局长主持召开太湖局法治机关建设指标体系专家咨询会。来自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管理局、水利部政策法规司、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江苏省水利厅、浙江大学、河海大学的特邀专家以及局系统有关部门(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建设法治机关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全面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强化依法治水管水,保障流域水安全,支撑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太湖局高度重视法治机关建设,将高质量建设法治机关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制定了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法治机关建设目标、主要任务、进度安排。局领导带队到地方水利系统、检察系统和海关系统调研法治政府(机关)建设特色做法。太湖局政法处会同研究中心组成项目组,梳理了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结合流域治水特点和机构职能,研究提出了太湖局法治机关建设指标体系,明确了法治机关建设主要任务和评价标准,经局系统内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咨询稿。

会上,项目组汇报了太湖局法治机关建设指标体系主要成果。与会专家就指标体系主要内容发表意见,并围绕指标体系构建必要性、指标完整性、操作性、应用方式等和项目组进行了充分讨论。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指标体系成果,认为研究基础工作扎实,现状及需求分析具体,符合太湖局依法治水管水实际,体现了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水利行业特色和太湖局自身特点,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为法治机关强基础补短板提供了思路,可作为太湖局法治水平的评价标准。同时,专家组从强化定性与定量评价、一般和特殊关系、完善评估方式和配套措施等提出了完善建议。专家组组长、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治研究院院长钱弘道指出,水和中国文化、制度、法治密切相关,太湖局创新探索法治机关指标体系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战略的具体举措,起到了行业引领和示范作用,希望尽快付诸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推动太湖流域依法治水管水不断取得新成效,成为法治政府、法治机关建设新样板。

徐洪副局长对专家组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与会专家提出的宝贵意见为太湖局下一步完善法治机关建设指标体系和开展建设工作开阔了思路、指明了方向。他同时要求项目组按照国家法治政府建设最新要求,认真梳理分析意见建议,尽快完善指标体系,充分体现流域治水管水特色。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参与法治机关建设,要以法治机关建设为标准,强基础补短板,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流域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下一步,太湖局将积极推进指标体系成果运用,不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试点示范项目打好基础。

(作者:付丹阳  责编:周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