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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建立——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创新举措
发布时间:2019-12-16  浏览次数:

 如何在长三角区域开展河湖长制一体化机制创新?如何推进太湖流域跨区域湖泊河流协调联动、联保共治?12月14日,在浙江长兴县召开的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会议上,以上问题得到了充分解答。太湖、淀山湖及主要出入湖河道湖长、河长们共同见证了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的建立,这是继去年建立太湖湖长协作机制后,太湖流域在落实河湖长制方面的又一重大创新举措。

会议审议通过了《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规则》。规则指出,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主要任务是加强太湖、淀山湖沿湖地区间、河湖长间的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太湖、淀山湖以及入湖河道和周边陆域的综合治理和管理保护,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确保太湖淀山湖湖长制工作取得更大实效。协作机制办公室由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河长办和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共同组成,办公室日常工作实行轮值制,原则上轮值期为一年。根据太湖流域跨省河湖特点,协作机制下设太湖组、淀山湖组和省际边界河湖组3个工作组,分别由江苏省、上海市和太湖局牵头,在增加机制灵活性的同时,也有利于不同工作组聚焦目标,重点突破,更好地发挥作用。

根据规则,协作机制成员主要由江苏、浙江省级太湖湖长,江苏、上海省(市)级淀山湖湖长;沿太湖苏州、无锡、常州、湖州市级太湖湖长,沿淀山湖苏州、青浦市 (区)级淀山湖湖长;主要出入湖河道所在县(市、区)的县级河长;太湖局和江苏、浙江、上海省(市)级河长制办公室及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以及苏州、无锡、常州、湖州、青浦市(区)级河长办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2018年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太湖局迅速响应,商江苏、浙江两省建立了我国第一个跨省湖泊湖长高层次议事协调平台——太湖湖长协作机制,对跨省湖泊湖长协作和协同治理开展了先行探索。一年来的实践表明,太湖湖长协作机制发挥了重要示范引领作用,以此为标杆,太湖流域各地积极创新深化跨区域河湖治理保护和协调联动,有力地推动了跨界河湖的联保共治。

作为太湖流域第二大跨省湖泊的淀山湖,与太湖水系相连互通,长期以来其治理与保护一直是江苏、上海两省市的工作重点,但一直缺乏有效的议事协商平台来凝聚治水合力。今年6月,中央出台《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提出以淀山湖等湖泊为关键节点完善区域水利发展布局,打造环淀山湖区域创新绿核。在此背景下,太湖局联合三省市召开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会议,将地处示范区核心区域的淀山湖纳入跨省湖泊协商议事范畴,拓展建立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一体推进太湖、淀山湖及出入湖河道的综合整治与管理保护。

“该机制不改变责任主体,河长制湖长制的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太湖淀山湖协作机制不改变也不弱化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也不改变已有的河长湖长组织体系和部门职责分工。”太湖局副局长黄卫良介绍。

太湖局局长吴文庆表示,按照中央要求,流域管理机构要在河长制工作中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监督、监测等作用。因此,太湖局将用好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这个平台,不断探索创新河长制湖长制“见成效”的实现形式,大力推动跨界河湖联保共治,让太湖、淀山湖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湖。

会上,江苏省级太湖、淀山湖湖长,浙江省级太湖湖长,上海市级淀山湖长充分肯定建立太湖淀山湖湖长协商协作机制的重大意义,纷纷表示将根据职责进一步加强跨省(市)湖泊管理与保护,加快推进太湖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江苏省级太湖、淀山湖湖长、省政府党组成员赵世勇表示,江苏太湖地区和淀山湖地区人口密集、经济发达,治理好太湖和淀山湖具有重要意义,江苏省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精准施策,持续做好太湖淀山湖治理保护工作。浙江省级太湖湖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忠表示,浙江省将从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战略高度来落实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与江苏、上海协同合作,共同做好太湖等跨省湖泊的治理保护。上海市级淀山湖湖长、上海市副市长汤志平表示,上海市将积极贯彻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相关要求,坚定落实好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加强对淀山湖等跨省湖泊的治理保护,强化流域与区域的协调联动,打造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绿核。

会议达成共识,下阶段将深入落实河长湖长主体责任,按期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持续加大河湖监管力度,积极谋划新一轮太湖淀山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控源截污、节水减排、生态修复、河湖治理等工作,让太湖淀山湖成为造福流域人民的幸福湖。

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在讲话中说,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明确指出,要完善流域管理体系,完善跨区域管理协调机制,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是太湖流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跨区域湖泊议事协调机制的丰富完善,是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重要抓手,是水利助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是太湖流域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次生动实践。机制的建立,为沿湖地区提升湖体及出入湖河道治理水平提供了同向发力的协作平台。当前,太湖流域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正处于全面实现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的关键期,要把建设好维护好幸福河湖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新成效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和保障。魏山忠强调,下阶段要进一步落实河长湖长主体责任,坚决打赢“清四乱”攻坚战;按期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管理职责边界;持续加大河湖监管力度,促进河湖面貌根本改善;积极开展一体化探索创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强化各方协调联动,充分释放湖长协作机制活力。

本次会议是由太湖局联合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河长办举办。水利部河长办、河湖管理司,太湖局,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河长办、水利(水务)厅(局),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负责同志,苏州、无锡、常州、湖州市级太湖湖长,苏州、青浦市(区)级淀山湖湖长,主要出入太湖、淀山湖河道县(区)级河长及有关市(区)河长办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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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尤珍  责编:周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