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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长江局党委组织集中学习《长江保护法》
发布时间:2021-02-07 来源:水利部  浏览次数:

1月4日上午,安徽省长江局党委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和测绘院科级以上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杨月明指出,长江保护法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9章,共96条。长江保护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突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基本要求,针对长江流域的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特别的制度措施,推动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依法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推进长江流域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事关中华民族和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杨月明强调,法律强化考核评价与监督,实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建立长江保护约谈制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长江禁渔、岸线保护、非法采砂等重点问题,在现有相关法律的基础上补充和细化有关规定,并大幅提高罚款额度,增加处罚方式,增强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可执行性。希望全局各单位各部门会后抓紧时间加强宣传和学习,领悟其深刻内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助力长江河道管理现代化水平提升。(王晓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