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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21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政务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现予发布。本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tba.gov.cn/)政务公开专栏对外公布。
一、概述
    2012年,太湖局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努力推进《条例》贯彻,推进政务服务建设工作,结合流域水利工作实际,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门户网站建设、细化公开内容等工作,拓展渠道,丰富载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有力促进了流域管理与治理工作的开展。
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太湖局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了局办公室牵头主抓、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优质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太湖局在职责范围内,不断加大对公众普遍关注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工程建设、应急管理、政府采购与招标信息等新内容,为社会公众有效行使监督创造了良好条件。
完善网络平台,细化公开内容。结合太湖局门户网站(太湖网)改版,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专题网页的建设,以建设成为“政府信息发布、网上办事、便民服务的平台”为目标,整合全局政府信息资源,对局公开信息类别进一步梳理细化,增加信息数量和深度,改版后的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动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务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流域公报、通知公告、行政许可、流域实时水情、政府信息搜索等栏目,其中,对政务公开目录进行了细化,对历史公开信息进行整理归类,方便社会公众快速浏览和信息利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2年,太湖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6条,占5.13%;行政审批类信息32条,占10.26%;工程建设类信息8条,占2.56%;应急管理类信息215条,68.91%;综合管理类9条,占2.88%;水利管理类信息32条,占10.26%。
(二)公开形式
    1、门户网站。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太湖局政府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通知公告、流域公报等栏目公开。太湖局重要活动、会议等情况,及时通过太湖要闻动态等栏目公开。对水利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心的重大事件,在门户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公开相关信息,2012年开设“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新进人员上岗培训”、“2012年太湖流域防汛防台”、“201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专题。在流域防汛防台、引江济太期间,通过“流域重要河湖水情”、“台风路径”、“卫星云图”等栏目,及时准确发布水雨情。公众可通过太湖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查阅太湖局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也可通过“依申请公开专区”,向太湖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公报。2012年,太湖局组织编印《2011年度太湖流域及东南诸河水资源公报》,适时编制并印发《太湖流域及东南诸河重点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太湖流域省界水体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水情年报》、《水情月报》、《防汛抗旱简报》等,电子版本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太湖局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太湖局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未发生针对太湖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太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和信息公开载体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丰富。
(二)改进措施
    2013年太湖局将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继续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加太湖水情预警、太湖风浪等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