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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3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政务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现予发布。本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对外公布。

   一、概述

   2015年,太湖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流域水利工作实际,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流域水利工作有效开展。

   太湖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建立了由局办公室牵头,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办公室明确一人专职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一人专职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汛期24小时值班),并实施AB角管理,确保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公开。2015年又发文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的新闻宣传员为所在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细化工作职责。

   目前,太湖局门户网站“太湖网”为对外发布信息的主要载体。2015年,继续推进太湖网的升级改版,全面整合信息资源,增加信息量,优化版面设计和栏目设置,不断完善网站功能。为强化公众互动和公众参与,新设互动服务栏目,包括政务公开、行政许可、政务咨询、信访等子栏目。其中新开设的政务咨询为互动类栏目,社会公众可在线咨询有关水利政策和流域水利工作热点,也可在线提出水利工作建议和水利信访事项。针对政务咨询,安排专人负责接收和呈送办理,及时向咨询人反馈意见,并视情况将反馈意见在栏目中公开。

   围绕流域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心的水利问题,认真做好防汛防台、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行政审批事项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发布流域汛情以及预警信息,公开汛前准备、责任制落实、方案制定等防汛工作动态。继续加强重大水利工程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太浦闸除险加固工程、流域水资源监控与保护预警系统等项目建设进展。推进行政审批系统升级改版,优化在线办理流程,制作服务手册,及时在网站公布办理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5年,太湖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9条。其中,太湖要闻186条,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行政审批类信息17条,人事管理类信息15条,水利管理类信息33条,文化建设类信息5条,视频类信息3条,党建类信息102条,引江济太类信息23条,防汛抗旱专题新闻1条,《中国水利报》消息或通讯36篇。

   (二)公开形式

   1、门户网站。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太湖局政府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通知公告、流域公报等栏目公开。太湖局重要活动、会议等情况,及时通过太湖要闻等栏目公开。对水利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心的重大事件,在门户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公开相关信息,2015年开设 “2015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2015年新进人员上岗培训”“第十九届海峡两岸水利科技交流研讨会”等专题。在流域防汛防台、引江济太期间,通过“实时水情”“实时雨情”“台风路径”“卫星云图”等栏目,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公众可通过太湖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查阅太湖局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也可通过“依申请公开专区”,向太湖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截止2015年底,太湖局门户网站累计访问量680141人次,其中2015年度访问量229147人次,政务公开网页访问量14183人次。

   2、公报。2015年,太湖局组织编印了《2014年度太湖流域及东南诸河水资源公报》《2014太湖流域片防汛防台年报》《2014太湖流域引江济太年报》《太湖健康状况报告(2014)》,适时编制并印发《太湖流域及东南诸河重点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太湖流域省界水体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水情年报》《水情月报》《汛情快报》《防汛抗旱简报》等,电子版本均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太湖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一件按申请人要求给予公开,另一件因不属于太湖局管理范畴,已建议申请人向相关部门申请公开。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太湖局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发生针对太湖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太湖局在加强组织建设、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公开渠道较为单一,公开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

   (二) 改进措施

   2016年,太湖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落实依法管水治水和依法行政有关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法制工作的助推剂,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丰富公开渠道,细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

   1. 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促进信息公开规范化

   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加强公文管理,对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公文及时予以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通报制度,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补充完善信息咨询反馈、信息公开监督投诉等内容,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关节的具体要求。

   2.开展门户网站改版,拓展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

   组织开展太湖网改版,新建太湖流域水情教育专题网页,加强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进一步拓展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开发太湖网微门户,探索借助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姿态做好新媒体时代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向政务公开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学习借鉴经验。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