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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已截止)
发布时间:2018-05-25  浏览次数: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耕地占补平衡实行与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同等政策”的决定,切实保障移民权益,水利部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起草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6年10月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站(网址:http://www.mwr.gov.cn),通过网站首页的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水利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5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移民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fsjcc@mwr.gov.cn。

  水利部

  2016年9月2日

  附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

  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合并修改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