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
发布时间:2019-11-29

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太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门户网站上下载,复制有效。

  1.电子邮件。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发送至太湖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邮箱(zwgk@tba.gov.cn),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太湖局受理机构处,当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申请时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拒绝提供身份证明的,视作无效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要详尽、明确,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对同一申请人向本机关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公开申请的,本机关可以不重复答复。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

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表格下载

2716524288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