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组织对苏州管理局水利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三级进行了评估复查,评估组由太湖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上海市档案局和苏州市档案局相关专家组成。
苏州管理局汇报了近五年水利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自查情况,评估组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质询,现场查看了档案室管理工作情况。评估组依据《水利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综合评估办法》对苏州管理局水利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各项评估标准进行赋分,经综合评议,确定苏州管理局通过水利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三级评估复查。
8月26日,太湖局印发了评估复查意见。下一步,苏州管理局将对照评估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查缺补漏,进一步做实做好苏州管理局档案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