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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水利信息化工作会议
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部直属各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精神,全面推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的建设,经研究,定于2003年10月在上海召开全国水利信息化工作会议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学习领会中办发[2002]17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水利部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全国水利信息化规划》,总结交流水利信息化工作和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的经验,布置近期水利信息化工作,部署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建设任务和有关工作。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03年10月27日,至29日开会,10月26日报到。
地点:上海宝隆宾馆(上海市逸仙路180号)
三、参加人员
1.部直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1人。
2.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负责同志1人,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同志1人,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同志1人。
3.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负责同志1人。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负责同志1人。
四、要求
l、请各单位严格控制参会人数,不得超员。
2、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回执表和已通知大会发言单位的发言人姓名,于2003年10月20前告水利部和太湖流域管理局。
3、与会代表如需接站,请提前将车次或航班号告太湖流域管理局。
太湖流域管理局联系人:
焦家娣:电话:021-65427100转3504 13501687895
传 真:021-65448368
水利部联系人:
刘宝军:电话:010-63203535 13910865779
黄藏青:电话:010-63202419
传 真:010-63202477
附件:全国水利信息化工作会议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参会人员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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