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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管理局出台关于加快推进 太湖流域片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4-01-15 16:03 浏览次数:

近日,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太湖流域片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总结凝练太湖流域片各省(市)深化河湖长制改革、建设幸福河湖的经验做法,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近年来,在水利部的指导下,太湖局充分利用太湖流域片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等河湖长制平台高位部署推动幸福河湖建设,流域片各地幸福河湖建设的氛围不断高涨。江苏省出台全国首个幸福河湖建设总河长令,浙江省围绕共同富裕推动全域建设幸福河湖,上海市以黄浦江、苏州河为引领开展滨水公共空间贯通开放,福建省成立省、市级幸福河湖促进会,安徽省发布省级幸福河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一大批各具特色的幸福河湖相继建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各地在幸福河湖建设实践中也积累了丰富经验。2023年,太湖局会同江苏省、上海市河长办指导吴江区、青浦区联合创建元荡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首个跨界幸福河湖,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一体化制度创新,示范效应显著。

在全面总结各地探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太湖局凝练各地经验做法,研究出台《指导意见》,立足幸福河湖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提出太湖流域片幸福河湖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水利部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系统治理、改革创新,全面深化河湖长制改革,高水平建设幸福河湖,支撑流域片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更好发挥先行探路、引领示范作用。

《指导意见》提出了2027和2035年太湖流域片幸福河湖建设的工作目标。从发挥河湖长作用、强化河长办职能、科学编制规划和加强项目谋划等方面强化顶层推动;从守牢河湖安澜底线,提升河湖生态品质,打造滨水宜居空间,构建智慧管护体系,保护、传承、利用水文化,助力区域经济发展和优化成效评估等方面落实幸福河湖建设任务;从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创新工作推进模式、凝聚治水护水合力、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加强经验总结推广等方面强化措施保障。

下一步,太湖局将在水利部的指导下,以出台《指导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流域各地聚焦统筹河湖保护和经济发展、水环境共保联治、涉水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领域深入开展探索实践,凝聚党委政府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合力,积极探索流域管理机构与地方共建幸福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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