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近日通报称,2021年12月,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宁德市开展例行督察。督察发现,宁德市水电站生态流量执行不到位,一些水电站减水断流现象依然突出,对下游河道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通报称,宁德市原有5万千瓦以下小水电站690座,2017年以来共退出67座、停运32座。宁德市小水电生态流量整改工作验收销号报告指出,宁德市现存591座电站中,29座水电站“由于未在河道取水,视同完成整改任务”,3座不属于宁德市水利系统管理;剩余559座小水电站完成下泄设施改造和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其中466座纳入在线监控考核,另有50座和43座水电站分别符合“供水、灌溉为主”和“地理位置偏僻等特殊情况”暂不列入考核。
督察发现,宁德市存在以供水为主之名,行发电为主之实的问题。福鼎市“南溪坝后-岙里-桐城”三级电站以尾水梯级接力发电的形式,截留全部南溪水库水量用于制水和发电,致使南溪水库坝下的水北溪常年长期减水断流,干涸河床上甚至停放有车辆及施工建材,河道生态功能丧失殆尽。根据资料显示,南溪坝后以“供水、灌溉为主”获批暂不列入考核,岙里和桐城电站则以“利用上级电站尾水发电未在河道取水”之名,同样免于考核。但督察组通过调取2018年以来的数据,发现南溪坝后电站每月平均发电用水量约1000万立方,而二级岙里电站所在的制水厂每月取水量仅约200万~250万立方,接收制水后剩余尾水发电的三级桐城电站每月平均发电用水量也达到约500万立方,实际制水量远小于发电用水量。此外,宁德市此类以一级电站“供水、灌溉为主”之名免于考核,却将尾水全部截留行梯级发电之实的,至少尚有福鼎牛头溪一级电站(共三级)、霞浦溪西坝后电站(共四级)、古田鹤溪一级电站(共七级)、寿宁八定岔电站(共二级)等。
福建省小水电行业协会一位相关负责人对财新记者称,福建省目前有5800多座小水电,和四川、贵州等省份相比,并不算是小水电最多的,但也是全国小水电较多的省份。历史上在1990年代到2000年代,小水电对福建省的能源供应做出了很大贡献。福建的小水电的投资主体有个人、集体、国家等。在福建,小水电很难贷到款,因此一些私人的小水电有很多小股东。他表示,之前小水电比较挣钱,这两年福建省少雨,小水电发电减少,收入不行,而成本不断上升,小水电的效益并不好。
“福建以前就在整治小水电了,但是没有像去年开始这样下比较大的决心来做。”他表示,在2021年下半年,福建省下发了《福建省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并且出台了《福建省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办法》。目前福建各地正在整治小水电的初始阶段。协会也在关注整治情况,向相关部门提供建议。他表示,小水电造成的生态问题比如下游断流是确实存在的,但是那是少数小水电造成的问题。很多小水电都已经执行了生态下泄流量。此外,小水电是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此次督察指出,宁德市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免考全省最多的问题。宁德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最小生态下泄流量问题整改工作的函》(宁水函〔2019〕70号)规定,申请供水、灌溉为主而暂免考核的水电站需提供有效证明,“如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工程特性表,电站水库大坝注册登记证及其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相关证明文件等等”。但督察组抽查发现,蕉城区吴松溪坑里电站、蕉城区石后陈坂村电站、古田县平湖新舫水电站、古田县新舫村日发水电站、古田县吉巷芹溪水电站等未按文件要求提供充足的佐证材料,相关县(区)政府和宁德市水利局在政策把关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一律放行。据统计,宁德市审核通过的以供水灌溉为主而免于考核的水电站有50座,该类型免考电站数全省第一。
宁德市还存在自设豁免条件,监管存在疏漏的问题。宁德市有关部门对引水式梯极水电站造成的减水断流问题不敢动真碰硬,未按相关规范督促梯级电站实施生态改造,而是自设“完全利用上游尾水发电,未在河道取水”的整改、考核豁免条件,罔顾一级电站来水截取自河道的事实,也未将下级电站生态流量标准合并纳入一级电站下泄流量考核要求,致使包括福鼎市南溪坝后电站的二级、三级电站(岙里、桐城)在内的29座小水电以“未在河道取水”的理由,既未安装生态流量设施和在线监控装置,也未纳入监管和考核范围,直接上报“视同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宁德市有关部门监管流于形式,以发文代替监管,河道巡查不到位。督察组随机抽查部分水电站,均发现下游溪流存在减水断流问题,寿宁平溪溪底电站、寿宁龙井三级电站下游河段长期减水断流,河床裸露、灌草丛生,生态功能遭严重破坏。
督察组称,宁德市对本地区存在的水电站生态流量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存在畏难情绪,要求有所放松、整改不彻底。有关部门对整改工作重部署、轻落实,监督工作时紧时松。水电站企业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漠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造成水电站下游长期减水断流,严重破坏流域水生态环境。
福建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相关负责人鲁贝贝对财新记者称,该中心曾与福建省水科院共同开展“福建省农村小水电退出后影响综合评价研究”项目,并负责长汀地区涂坊河退出河段底栖动物调查及水环境质量评价研究。该中心的评估表明,农村小水电退出对该河段有较好的生态效应。据其了解,福建省组织小水电的退出已经有几年了,近年来也一直在提“生态水电”、“绿色水电”。
福建省政府于2021年8月印发的《福建省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按照退出、整改、完善三类,实施水电站分类整治。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规水电站,限期在2022年底前退出;审批手续不全、影响生态环境的水电站,限期在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允许正常运营的水电站要持续完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切实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福建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于2021年12月发布的《福建省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办法》则明确了各级各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建立了水电站下泄流量考核机制,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多措并举,对考核不合格水电站实施处置。
《福建省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称,福建省水电站多而小。该省水能资源相对丰富。上世纪八十年代起,随着电力需求不断加大,需要开发水电资源;同时由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有水即拦、有溪即建水电站,各流域开发了大量水电站。据统计福建共有水电站近5900座,绝大多数为装机0.1万千瓦以下的农村水电站,约占总数的82%。小水电电力供应保障作用持续减弱。该省已建成的小水电历史上在解决无电缺电问题、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1978年,全省水电装机90万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71%,2000年,全省水电装机533万千瓦、占51%。本世纪以来,随着煤电、核电等电源项目加快建设,水电在电力结构中占比越来越低,目前仅占18.3%。小水电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本世纪以来,水电站盲目过度开发导致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河流减水、脱流、自净能力下降等现象时有发生。为此,2005年以来该省多次组织开展水电站清理整顿。但长期以来水电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2017年、2019年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均要求该省对重点流域小水电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整改。
福建省对小水电的整改清理工作相对长江流域较慢。早在2018年底,水利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四部委就发布了《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2019年,四部委部署推进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理整改工作。要求长江经济带各省市要按照2019年7月底完成评估分类、10月底制定“一站一策”的总体时间安排,科学编制好省级工作方案。2019年、2020年,四部委将联合组织对各地的清理整改工作进行调研督导。(记者周泰来,1月18日报道,转载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