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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水乡-同里等220kV线路跨吴淞江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06-21 17:41

苏州水乡-同里等220kV线路跨吴淞江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苏州水乡-同里等220kV线路跨吴淞江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审批申请我局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为完善苏州地区电网系统,提升吴中、吴江电网供电能力,满足苏州市吴淞江科技产业园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送电需求,该项目需跨越吴淞江。

二、基本同意苏州水乡-同里等220kV线路跨吴淞江工程的涉河建设方案。该工程在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西侧常台高速下游1.4公里处采用双回路转角塔T7、G8由北向南架空跨越吴淞江;在郭巷街道东侧沪常高速上游2.0公里处采用双回路转角塔G25、双回路直线塔G26由南向北架空跨越吴淞江。

T7、G8、G25和G26的四个塔脚连线的平面尺寸分别为12.65×12.65米、12.25×12.25米、12.05×12.05米和10.47×10.47米。塔基中心坐标分别为黑条.jpg(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

每座杆塔有4根钻孔灌注桩基础,桩直径分别为2.4米、1.6米、2.0米和1.6米,基础埋深28~42米。塔基外边缘距吴淞江现状挡墙前缘线分别约55米、79米、74米和45米;距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设计堤防背水坡堤脚线分别约37米、23米、47米和26米。该工程穿越吴淞江处,距离吴淞江整治工程设计堤顶最小垂直距离为23米,满足防汛通道的净空要求和电力相关安全要求。

三、你单位应积极做好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的衔接,配合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的建设。运行期配合东港里节制闸的检修工作。

四、你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管理,优化工期安排,制订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履行相关手续。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材料、设备堆场和搭建施工用房、生活设施等;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沉淀池、泥浆池和弃置施工泥浆、其他建筑垃圾。有效维护水利工程和第三人工程设施的安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对施工区域的堤防和河道进行清理。

五、该工程在吴淞江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由我局苏州管理局负责监管,并接受苏州市水务局、吴中区水务局、吴江区水务局和有关河道堤防管理等单位的检查。

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告知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堤防管理单位,履行施工相关手续。工程施工放样等关键节点应提前告知我局苏州管理局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期和运行期须承担工程范围内的防汛任务,服从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配合做好水利工程的维护,并落实各项水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涉河建设部分验收时,应有我局及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按有关规定取得审批、核准,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该工程的性质、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