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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启动区防洪排涝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06-21 17:36

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启动区防洪排涝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太许可决〔2024〕20号

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本机关于2024年4月19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启动区防洪排涝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第31号令)和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太管规计〔2017〕143号),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批复如下:

一、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启动区防洪排涝工程是《浙江水网建设规划》《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湖州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明确实施的项目,也是2023年增发国债水利项目,项目实施可提高南太湖新区长东片区防洪排涝能力,改善区域内水环境,工程建设是必要的。

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启动区防洪排涝工程中由太湖流域管理局负责审查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建设内容主要为长兜港南段(三环北路~沪渝高速)。

二、原则同意南太湖新区启动区防洪排涝工程长兜港南段(三环北路~沪渝高速)的布局方案、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工程等别为III等,长兜港右岸堤防建筑物级别为1级,口门闸(站)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堤防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降雨1日排出。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长兜港右岸堤防加固3.6公里,新建口门建筑物圩家漾水闸、毛安桥闸站,拆建丁家港闸站。

1.堤防工程。长兜港右岸加固堤防长度3.6公里,在老堤基础上加高拼宽,设计堤顶加高至7.04米(镇江吴淞高程),堤顶加宽至8米。

2.闸站工程。新建圩家漾水闸,闸孔净宽5米;拆建丁家港闸站,闸孔净宽5米,泵站设计流量2.75立方米/秒,为双向引排泵站;新建毛安桥闸站,闸孔净宽5米,泵站设计流量5.2立方米/秒,为双向引排泵站。

三、工程施工期间,项目建设单位需落实度汛措施,服从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加强对周边水域的保护,避免影响水质,严禁将建筑垃圾、废弃物堆弃在水域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应加强监测,确保河道堤防及周边水利设施安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对施工区域的湖体、河道、堤防进行清理、恢复。工程施工期间,由湖州南太湖新区社发局负责实施日常管理,太湖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履行项目督查职责。工程验收时,应邀请太湖流域管理局及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四、若项目法人单位产生变更,应由变更后的项目法人单位自动承继相关法律权利义务,并及时向太湖局说明情况。

特此批复。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曾奕滔021-25101013,15950505707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