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太湖要闻
太湖流域管理局学习贯彻《节约用水条例》
发布时间:2024-04-23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谋划推进太湖流域片节水重点工作,助力流域片水利高质量发展,4月16日,太湖流域管理局黄卫良副局长主持召开《条例》学习贯彻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标志着我国节水工作进入了新阶段,具有里程碑意义。贯彻落实《条例》,对于破解太湖流域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等“四水”问题,加快推进流域片水利高质量发展,以更高水平的水安全服务保障流域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紧密结合太湖流域片实际,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着力提升流域片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要加强流域片节水顶层设计,研究谋划节水中长期工作布局和战略安排;持续探索南方丰水地区、水污染较为严重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路径和模式,积极推进流域片节水型社会高标准建设、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要切实强化流域片用水节水管理,紧密结合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聚焦农业、工业、城镇、非常规水源利用以及直管取用水单位等领域节水,进一步提升用水节水管理水平。要强化流域片节水监管,强化用水定额在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用水效率、推动用水方式转变中的约束和引导,积极研究探索制定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一致性用水定额;推动流域片1万方以上工业和服务业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要强化节水宣传,加强自身节水能力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本领,发挥节水型单位表率作用,进一步凝聚全局节水合力。

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处领学《条例》,政法处、水资源处、水保农水处、研究中心作重点交流发言,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与会同志围绕进一步做好流域片节水重点工作、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等进行了研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