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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局完成2021年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09  浏览次数:

按照水利部安排部署,2021年6月~10月,太湖局积极组织开展了浙江省、上海市、福建省的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紧密结合太湖流域片河湖具体实际,编制了太湖局河湖管理监督检查2021年工作方案和培训材料,开展了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努力克服新冠疫情的影响,高效开展工作,此次共检查了322个河段(湖片),按期超额完成了水利部部署的工作任务。

本次检查范围覆盖了浙江省、上海市、福建省所有设区市和规模以上河湖(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共计派出10个检查组30余人,吴文庆局长、黄卫良副局长分别带队开展暗访检查。

检查期间,各检查组严格按照水利部印发的《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通过沿河(湖)实地查勘、拨打监督电话、与沿河群众进行交流等多种形式了解河湖“四乱”、河长履职等河湖管理相关情况,对部分有采砂活动的河段,重点针对采砂管理开展了监督检查。各检查组按要求使用“河湖长制督查系统”对发现的问题拍照或录制视频并进行事件描述,及时录入“河湖长制督查系统”并按照要求通过系统下发至各相关省(市),较严重问题已行文反馈相关省河长办、水利厅。同时,根据水利部河湖司《关于对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省级复核的通知》相关要求,还结合开展了相关河段(湖片)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情况的现场复核。

针对流域片有关地方疫情多点散发的形势,各检查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水利部、太湖局和相关地方的疫情防控要求,克服疫情防控的影响,抓住安全期高效开展工作。

下阶段,太湖局将继续关注相关问题的整改销号情况,积极推动流域片河湖面貌的持续改善。


(作者:王啸天  责编:周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