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国家节水行动、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根据水利部202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安排,9月14—22日,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副局长黄卫良带队赴浙江省开展2023年度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和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检查组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杭州、宁波市5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职情况、40个取用水户取用水情况、3个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供水情况、20个用水单位节约用水情况、“清四乱”及河湖管理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各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被查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反馈检查情况,填写问题确认单。检查组通过专业分组、内外业融合、日清日结等措施优化检查事项,跑出了“一县查一天”、“最多跑一次”的太湖速度。水利部质检中心派员参加、指导本次监督检查。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浙江省水利厅反馈了意见。黄卫良副局长充分肯定了浙江省取得的成绩,提出了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并围绕下阶段强化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提升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社会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太湖局将抓紧梳理检查情况,归纳检查问题,编写浙江省监督检查报告及“一省一单”报部。
(作者:杨景茜 责编:周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