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坚持系统谋划、统筹协调、区域协同,着力完善流域片水利规划体系,强化规划引领和约束保障作用。
太湖流域方面,组织江浙沪两省一市开展新一轮太湖流域防洪规划编制,以建设高质量现代化太湖流域防洪减灾体系为目标,按照“蓄泄兼筹、扩排增效、洪涝同治、协同联调”的防洪方略,以扩大外排能力为主要手段完善防洪工程体系,以强化圩区科学管控等为重点增强流域防洪减灾韧性,实现点线面巨量工程系统协同,全面提升流域洪涝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实现“排得出、蓄得住、挡得牢、可调控、有韧性”。锚定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目标,统筹协调岸线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编制太湖流域重要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经国务院同意后由水利部印发实施。以改善太湖水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目标,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印发新一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
东南诸河方面,会同珠江委开展区域水网规划编制,以全面提升东南地区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按照“山海统筹、增蓄互联、下排外挡、功能融合”的水网总体布局,形成统筹山海岛的洪潮涝旱咸灾害综合防御及治理保护体系,加快构建“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安全韧性现代区域水网,为今后一个时期区域水网建设提供重要指导和支撑。
加强流域内上下级规划的协调衔接,制定印发《太湖流域区域水利规划合规性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区域、城市水利规划的指导,确保区域规划服从流域规划。严格落实水工程规划同意制度,完成20项水工程规划同意书许可办理,积极支持符合规划的地方水利工程建设,提升区域水安全保障能力。及时制止没有规划依据的水工程建设行为,强化流域规划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