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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十四五”之统一管理篇丨强化流域河湖长制统筹协调:深耕制度创新,守护碧水安澜
发布时间:2026-02-03  浏览次数:

从太湖之滨的先行探索,到全国江河湖泊的全面覆盖,河湖长制作为我国水治理体制与生态环境制度的重大创新,自2016年底全面推行以来,已走过十个年头。十年间,这一制度以强大的生命力破解了诸多长期悬而未决的河湖治理难题,让江河湖泊面貌发生根本性转变,成为守护绿水青山的“金钥匙”。

太湖流域作为河湖长制的发源地,始终走在制度创新的前沿。太湖局锚定全流域“一盘棋”治理目标,2018年底推动流域片率先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十四五”期间,不断强化流域河湖长制统筹协调,持续推动流域片河湖长制工作领跑全国。

建强协作机制,凝聚团结治水强大合力

跨域治水,重在机制。2022年,太湖局协调流域片五省市人民政府,建立太湖流域片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深化了太湖局与苏、浙、沪、闽、皖五省市人民政府协商协作,为推动流域片河湖保护共性问题、跨区域重大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最高规格、最广范围的议事平台。

太湖局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协助轮值召集人召开全体会议,通过工作质量抽查、现场会议推进、指导性文件出台、工作进展通报等多措并举,全程跟踪督促年度任务落实,确保机制高效运转。4年来,依托联席会议部署开展了跨界水体共保联治专项行动、幸福河湖建设专项行动,推动了河湖库“清四乱”等一大任务落实,“团结治水”合力持续释放。2025年7月,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机制调整为太湖流域省际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加强政策指导,引领河湖长制探索创新

十四五时期,太湖流域片河湖长制工作逐步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从河湖重点问题的集中整治向河湖品质提升、建设幸福河湖转型。

太湖局立足流域实际,强化顶层设计,以精准政策指导推动实践创新。围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重点区域,立足幸福河湖建设等核心任务,先后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长三角示范区河湖长制加快建设幸福河湖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太湖流域片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为深化河湖长制改革指明方向;联合地方出台《示范区联合河湖长制工作规范》等工作标准,让创新实践有章可循。不断助推流域各地以河湖长制改革为引领,着力打造河湖长制高质量发展样板地区,幸福河湖建设示范标杆。

深化联合河湖长制,推动跨界水体共保联治

十四五期间,太湖局指导流域各地围绕构建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贯通一体的河湖保护治理体系,不断深化联合河湖长制,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推动跨界水体共保联治,形成跨区域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流域片围绕联合河湖长制的创新实践遍地开花:长三角示范区“跨界联合河长制”入选“中国改革2020年度典型案例”,成为跨区域治水的典范。杭州与黄山深化联合河长制,联动推进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谱写了“共谋合作、共商保护、共护秀水”的新篇章。湖州、苏州、无锡、常州四市携手建立环太湖四城市河湖长制协作机制,围绕太湖治理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在县区级层面,“青昆吴嘉”“嘉昆太”“金平嘉”等区域联合河湖长协作机制日趋成熟,跨界河湖治理管护难题被逐一破解,共保联治的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