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太湖局重大水旱灾害事件调度指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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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局重大水旱灾害事件调度指挥机制
发布时间: 2026-07-23 14:00 浏览次数:  来源:太湖局重大水旱灾害事件调度指挥机制

(2024年12月 太湖办发〔2024〕26号)

为迅速、有序、高效应对太湖流域片重大水旱灾害事件,根据《水利部重大水旱灾害事件调度指挥机制》《重大水旱灾害事件调度指挥处置流程》《太湖流域管理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等文件规定,制定太湖局重大水旱灾害事件调度指挥机制。

一、适用情形

1.直管工程:太湖局直管工程太浦闸、望亭水利枢纽及其附属设施因洪水、强风、强降雨等发生结构损坏、坍塌等重大险情,可能造成较重影响。

2.水库:太湖流域片水库(水电站)发生垮坝、漫坝,或发生严重汛情、险情可能发生垮坝、漫坝,严重威胁人员安全、周边城镇、下游重要基础设施等。

3.堤防:环太湖大堤、太浦河堤防、望虞河堤防、新孟河堤防、黄浦江堤防、西险大塘、导流东大堤、杭州湾江堤海塘,钱塘江、闽江干流和主要支流重要堤防,或保护居民聚居区、重要基础设施等堤防发生决口、漫堤险情或可能发生决口、漫堤险情,严重威胁人员安全、周边城镇、下游重要基础设施等。

4.山洪灾害:太湖流域片发生山洪灾害,且单次山洪灾害事件导致死亡失踪10人及以上。

5.堰塞湖:闽江、钱塘江(含新安江、富春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发生堰塞湖,或其他河流发生堰塞湖严重威胁人员安全、周边城镇、下游重要基础设施等。

6.影响供水安全事件:因干旱或洪涝等造成流域片重要水源地供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7.其他需要启动机制情形,如水利部因太湖流域片水旱灾害事件启动重大水旱灾害事件调度指挥机制,城市严重内涝、重要基础设施受冲击等。

其他水旱灾害事件应对按《太湖流域管理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执行。

二、险情灾情报告和机制启动

太湖局各部门、单位收到重大水旱灾害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太湖局局长及分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副局长报告,并同步告知办公室、防御处。办公室、防御处尽可能掌握事发地及上下游、左右岸水雨情、汛情、工情、险情,人员伤亡、人员转移等详细要素情况,按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要求以电话和书面形式报告水利部总值班室和防御司。直管工程因水旱灾害发生重大险情时,苏州局第一时间电话报告防御处值班室,并配合办公室、防御处报告水利部总值班室和防御司。

太湖局立即启动调度指挥机制,按照职责权限发布预警信息,并按照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防御处根据需要及时向分管副局长或局长提出建议,参照太湖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组制度,启动太湖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组,包括综合协调组、现场工作组(专家组)、文秘宣传组、工程调度组、监测预报组、工程督查组、技术分析组、信息网络组、后勤保障组等(详见附件),局系统有关干部职工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根据安排参加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三、会商决策

1.会商准备

综合协调组提请太湖局局长主持会商,并通知参会人员,根据汛情、旱情、险情发展变化,分管副局长或带班局领导可受委托主持紧急会商,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局长。相关应急工作组按职责分工立即准备会商材料,信息网络组负责防汛会商室设备调试。

2.会商人员

相关应急工作组组长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商。

3.会商流程

相关应急工作组汇报事件概况、雨水情势、调度指挥、风险研判等情况,综合协调组汇报重大水旱灾害事件应对工作及措施建议。

4.会商意见落实

综合协调组牵头负责会商意见落实,记录会商意见,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明确责任部门、单位;及时发出通知,落实会商要求。重大水旱灾害事件发生期间,滚动开展会商。

四、现场工作组(专家组)派出

1.现场工作组(专家组)组成

重大水旱灾害事件发生时,防御处会同国科处从太湖局系统、太湖防总应急抢险技术支撑专家库和太湖流域水科学研究院有关单位中选派情况熟悉、经验丰富人员,成立现场工作组(专家组)或参加水利部工作组(专家组),立即赶赴现场。

2.现场工作组(专家组)任务

现场工作组(专家组)需实地查看现场情况,加强技术指导,督促指导地方落实防汛抗旱责任,预报、预警、预演、预案(以下简称“四预”)措施,巡查守护、人员转移和料物准备等,协助指导地方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携带必要的装备,向水利部和太湖局汇报现场情况,为后方指挥决策提供支撑。参加水利部工作组(专家组)的,或以水利部名义派出的工作组(专家组),根据水利部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3.前后方联动机制

相关应急工作组应从“四预”、技术论证及应急抢险方案等方面,支持前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前后方协调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五、调度指挥

1.总体协调

综合协调组负责总体协调,加强值班值守、信息报送,保障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有序、高效。

2.预警发布

监测预报组按照职责权限向相关部门、单位通报实时水情信息、洪水预警及风险信息、干旱预警信息等,并向社会公众发布。

3.工程调度

工程调度组按照职责权限做好水工程应急调度,或指导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应急调度,及时下达调度指令,科学精准调度相关水工程,为险情应急处置创造条件,为城乡供水提供稳定水源保障。监测预报组和技术分析组等根据要求做好应急调度技术支撑。

4.人员转移

综合协调组根据部署情况,通知相关省(市)水利(水务)部门,督促指导地方提前预判风险态势,做好险情影响范围内人员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5.通信保障

信息网络组负责建立前后方信息保障机制,确保前方应急处置信息和后方支援团队无缝衔接,精准高效支撑调度指挥。

六、应急处置

防御处牵头组织或指导地方开展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1.应急监测

监测预报组负责派出应急监测队伍,滚动开展现场水情、工情、险情、灾情等应急监测和相关资料收集。必要时,可利用无人机、无人船、探地雷达、水下机器人等手段提高现场应急监测能力和效率,为科学制定险情处置方案提供支撑。其中,无人机由水保中心负责统筹安排,无人船由水文局(信息中心)负责安排,水下机器人由苏州局负责安排,探地雷达等先进勘探技术使用由国科处负责组织太湖流域水科学研究院或有关科研院所等单位安排。

2.风险研判

技术分析组负责开展灾害模拟推演、溃决洪水演进分析、风险评估、危险性评价、灾害损失评估等分析研判工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险情排查

工程督查组负责太湖局直管工程和在建工程险情排查、安全度汛工作;综合协调组通知相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加强灾害点、出险工程以及影响区内有关水工程巡查排险,按照险情巡查有关规定,逐一落实责任人,上足力量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充分利用先进设备排查险情,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并报告,提前转移危险区内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4.指导支持

现场工作组(专家组)协助指导地方做好险情研判、应急监测、巡查防守、应急处置、供水保障等工作。防御处会同国科处视情调配系统内或行业内力量予以支持。

七、信息报送

直管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苏州局按要求加强信息报送,每日向太湖局进行续报,直至险情排除、灾情结束。流域片省(市)发生重大水旱灾害事件时,综合协调组督促相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持续跟踪险情灾情处置情况,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快速反映险情灾情处置及工作进展、举措成效等信息,每日向水利部和太湖局进行续报,直至险情排除、灾情结束。

综合协调组以《太湖局值班信息》形式向水利部报送事件重要处置进展信息。按程序以太湖防总名义向有关省级防指印发通知,要求做好责任落实、隐患排查、应急处置、人员转移安置、交通管制、灾情险情报送等工作。

八、经费申报

综合协调组组织做好直管工程洪涝灾害情况统计上报工作,会同后勤保障组按程序向水利部报送防汛工程设施修复项目安排建议,支持直管工程水毁修复工作。

九、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

文秘宣传组组织新闻发布、新闻通报等,组织做好媒体采访、专业解读等,视情发布汛情、险情、灾情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情况。加强舆情监测应对,协调主流媒体等加强正面宣传报道,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事件调查和复盘检视

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划分,视情成立灾害调查组或参加水利部灾害调查组,对事件发生原因、过程、处置情况等进行全面复盘检视,总结经验教训,形成复盘检视报告。相关应急工作组根据需要及时进行复盘分析,报综合协调组汇总形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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