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太湖岸线周边可以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吗?

发布日期:2019-12-10 浏览次数:

答: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
(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
(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
(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六)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
(七)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
(八)扩大水产养殖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