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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熟市天然气有限公司2019年度“263” 煤改气项目天然气管道定向穿越望虞河工程河道 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7-13 12:04

行政许可项目编号:160092020002

常熟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常熟市天然气有限公司2019年度“263”煤改气项目天然气管道定向穿越望虞河工程建设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许可。本机关对该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常熟市调整能源结构,提升能源综合利用率,缓解相关区域供气压力,经常熟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同意常熟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实施2019年度“263”煤改气项目,其中包含谢桥~福山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和冶塘S342~张桥沈张线中压天然气管道工程,该两处工程需要穿越望虞河。

二、基本同意上述两处管道工程采用定向钻穿越望虞河的建设方案。

谢桥~福山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在常熟市S38常合高速望虞河大桥北侧890m处由东向西穿越望虞河,敷设φ610×11.9mm钢管,设计压力4.0MPa,采用定向钻施工方式。管道入土点距望虞河东岸挡墙101.20m,距背水侧堤脚92.66m,出土点距望虞河西岸现状挡墙172.10m,距规划背水侧堤脚127.13m,管顶埋深距现状河床底6.57m,距规划河底6.37m。

冶塘S342~张桥沈张线中压天然气管道工程在常熟市辛庄镇望虞河向阳大桥北侧700m处由西向东穿越望虞河,敷设φ406.4×7.9mm钢管,设计压力0.4MPa,采用定向钻施工方式。管道入土点距望虞河西岸现状挡墙193m,距望虞河西岸规划背水侧堤脚127.10m,出土点距望虞河东岸挡墙117.30m,距背水侧堤脚101.30m,管顶埋深距现状河床最小埋深为8.70m,距规划河道底埋深9.70m。

三、工程施工应在非汛期进行,加强管道穿越施工控制,确保防汛道路畅通和堤防等水利设施安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加强施工期穿越处周边堤防的渗漏、位移和沉降等的监测,发现问题须在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采取处理措施;施工时做好水环境保护工作,施工产生的弃土、泥浆和建筑垃圾不得弃置于河道管理范围内。

四、工程实施后,应加强燃气管道日常管理和堤防安全监测,管线穿越位置及其保护范围须设置警示标志。今后管线如废弃,应负责进行报废及回填处理,确保穿越段河道与堤防安全。

五、按照国家批复的相关规划,本管道穿越的望虞河将实施河道拓浚和堤防建设。你单位届时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水利工程顺利施工。

六、本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由常熟市水务局负责日常监管,我局苏州管理局履行督查职责。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依法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建设方案,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程交工验收时,应通知我局和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及时将管道有关图纸资料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二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项目未开工建设,或者未按有关规定取得审批、核准,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项目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重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特此批复。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2020年5月9日

常熟市天然气有限公司2019年度“263” 煤改气项目天然气管道定向穿越望虞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简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