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太湖局在上海巨鹿路819弄1号成立。
6月,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复实施太湖流域第一部流域性治理规划--《太湖流域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方案》。
1月,国务院召开治淮治太第三次工作会议。
5月,国务院召开治淮治太第四次工作会议。
1月,太湖局引江济太调水试验工程启动仪式在望虞河常熟水利枢纽举行。
10月,太湖流域防汛调度中心竣工启用仪式在上海举行。
3月,太湖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成立。
5月,国务院批复《太湖流域水功能区划》。
10月,国务院批复《太湖流域及东南诸河水资源综合规划》。
6-7月,太湖流域发生流域性特大洪水。7月8日,太湖水位达 4.87米。
11月,成立太湖流域水科学研究院。
12月,太湖流域片率先全面建成河长制体系。
6-7月,太湖流域发生流域性洪水。7月 21日,太湖水位达 4.79 米。
5月,成立上海幸福太湖水研究发展基金会。
6月,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
9月,太湖流域调度协调组成立。
9月,成立太湖流域水治理重点实验室。
5月,太湖局联合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苏浙沪两省一市水利部门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利规划》。
2月,水利部印发《太湖流域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6-7月,太湖流域发生了大范围的集中暴雨,7月 15 日太湖水位 4.79 米,比历史最高纪录 1954年4.66米高 0.13 米。
9月,国务院召开治淮治太第一次工作会议,印发《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部署建设一轮治太 骨于工程。
11月,太浦河、望虞河工程开工。
12月,环湖大堤、杭嘉湖南排工程开工。
12月,国务院召开治淮治太第二次工作会议。
6-7月,太湖流域发生了历史最大的暴雨洪水,7月8日太湖水位达 4.97 米。太湖局报送《关于太湖防御超标准洪水调度的意见》。
11月,国务院批复《关于加强太湖流域 2001-2010 年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
4-5月,太湖梅梁湖湖区蓝藻水华大规模集中暴发。太湖局召开引江济太应急会商会,进行工作部署。
2月,国务院批复《太湖流域防洪规划》。
5月,国务院批复《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建立了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3灌灌灌灌月,国务院批复《太湖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 年)》。
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五部委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013 年修编)》。
11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3月,国务院批复《太湖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
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五部委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013年修编)》。
11月,建立太湖湖长协商协作机制。
12月,《太湖志》出版。
12月,建立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
5月,建立太湖流域片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
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六部委印发《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021-2035年)》。
太湖局成立,受水利电力部和长江口及太湖流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双重领导水利电力部以《关于贯彻国务院成立太湖流域管理局批示的通知》明确太湖局主要职责。
按照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原水利电力部分为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后,太湖局改名为水利部太湖局。
水利部以《关于明确福建省水利(水电)工作归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太湖局归口管理福建全省(除韩江流域福建省部分外)的水利(水电)行业管理工作。
水利部以《关于对<关于将黄山市新安江水系归属长江水利委员会管理的请示 )的批复》明确安徽省黄山市所属新安江水系由太湖局管理。
水利部以《关于印发<太湖流域管理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太湖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水利部以《关于调整太湖流域管理局机关内设机构的通知》对太湖局机关内设机构予以调整。
水利电力部以《关于对太湖局机构编制的批复》和《关于太湖流域管理局二级机构的批复》明确太湖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水利部以《关于批准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三定”方案的通知》明确太湖局是水利部在太湖流域的派出机构,并受水利部委托负责浙江和闽江流域的有关水事工作,代水利部行使水行政职能。
水利部以《关于印发太湖流域管理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明确太湖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水利部以《关于印发<太湖流域管理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太湖局是水利部在太湖流域、钱江流域和浙江省、福建省(韩江流域除外)区域内的派出机构,代表水利部行使在流域内的水行政主管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水利部党组以《中共水利部党组关于印发<太湖流域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了太湖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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