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对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党组织、党员对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机关纪委所作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
3.对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21-65614867
举报邮箱:jjz@tba.gov.cn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纪念路480号太湖局机关纪委办公室(邮政编码200434)
三、注意事项
1.反映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请发邮件至信访邮箱xinfang@tba.gov.cn或拨打信访电话021-65425171。
2.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部门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太湖流域管理局机关纪委对实名举报(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有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的)优先办理处置。对受理范围内的实名举报,在收到举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举报人受理情况,重复举报不再告知。实名举报的处理结果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