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投标公告
扩大太湖流域东南排新通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0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采购人委托上海甯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扩大太湖流域东南排新通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扩大太湖流域东南排新通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经上级主管部门意,建设资金来源为在中央预算内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中统筹安排。采购人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上海市、浙江省

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拓浚整治,新建外排杭州湾口门及泵站,沿线支河口门建筑物新、等。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扩大太湖流域东南排新通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工作具体包括:

1)开展项目建议书阶段工作深度勘察测量物探等,完成勘察、、物探等应配合的其他相关工作

(2)开展工程范围内水文特性分析研究,依据工程区域河道水系、土地利用提出不同河线及建筑物布局方案采用数学模型开展不同方案效益模拟分析,对不同方案进行技术经济综合分析比选合理确定扩大太湖流域东南排新通道工程河线、总体布局等并进行专题论证,保障工程规划定位、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3开展工程建设必要性与任务、水文与地质分析工程建设规模论证、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设计、机电及金属结构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初步规划、估算工程投资、初步经济评价和其他设计等相关工作,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及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完整的扩大太湖流域东南排新通道工程项目建议书技术文件;

4)完成上述项目建议书报告专题报告等咨询、审查、修改、报批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完整的勘察测量设计成果。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议书报告批复及专题报告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止。各阶段周期要求:

(1)签订合同之日起100个日历天完成勘察、测量主体工作,剩余工作进度须满足发包人及项目的进度需求;

(2)签订合同之日起100个日历天内提交工程河线及布局论证专题初步成果;

(3)签订合同之日起100个日历天内完成基础资料收集,提交工程建设必要性、水文及工程地质、工程任务和规模、河道工程布置等初步成果;

(4)签订合同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报告初步成果;

(5)签订合同之日起450个日历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上报稿)。

2.4 标段划分:1个。

2.5 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即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为此,供应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勘察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以上资质要求,供应商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上各项资质均在有效期内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并同时具备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头人、各成员单位承担的工作和义务等事项,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头人单位派遣

3联合体各方依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应具备其承担工作的相应资格(资质);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26811日至2026818日,每天上午09时30分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资质证书;(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交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至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2401室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一经售出恕不退回。

4.2 获取采购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9110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2401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2 开标时间:20269110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2401室。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资料: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社保缴纳证明;

(4)纸质投标文件(1正6副)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发布,同时在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发布。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纪念路480号

联系人:何爽

联系方式:021-25101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甯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2401室

联系人:沈世嘉、张成杰

联系方式:13918953505、021-54249998

邮箱:ningruijianshe7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