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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关于启用行政执法专用章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8

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效能,根据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开展行政执法相关工作需要,决定启用“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共3枚,按照行政执法专用章、行政执法专用章(1)、行政执法专用章(2)分别由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太湖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太湖流域管理局苏州管理局使用。

二、“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在行政执法相关文书或文件使用时,具有与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公章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印模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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