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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9
根据工作需要,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水文局(信息中心)为太湖局直属事业单位(副局级),机关办公地点设在上海市,主要承担指导、组织实施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情报预报、信息发布、站网建设与管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等工作。太湖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为水文局(信息中心)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办公地点设在江苏省无锡市,主要负责太湖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评价分析和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科学研究等工作,同时开展与此相关的规划、项目科研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浙闽皖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为水文局(信息中心)内设非独立法人业务机构(正处级),办公地点设在浙江省嘉兴市、安徽省黄山市、福建省宁德市,主要负责太湖流域片浙闽及浙皖省际边界河流湖泊、新安江水文实验区的水文测站运行管理和水文水资源监测评价分析等工作。 (二)水利发展研究中心为太湖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办公地点设在上海市,主要承担流域综合治理与管理的战略发展、政策法规、规划、重点水利工程前期、综合调度与管理、科研创新、技术审查与咨询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 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人员及社会在职人员。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回避有关规定,符合水利部关于近亲属回避的相关规定。 (六)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七)符合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条件。 2025年应届毕业生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太湖局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五、主要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招聘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12:00至2024年12月5日12:00。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中国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www.slrsks.cn)进行注册报名。由于太湖局局属事业单位与水利部在京事业单位、国际小水电中心、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同时开展笔试、面试工作,因此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家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须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提供有关材料,填报近亲属在水利部系统从业情况,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将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参照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以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聘。留学归国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招聘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4.各招聘单位考务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二)笔试 由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统一组织,为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集中电子化考试的方式,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将在2024年12月中旬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中国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太湖局门户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 (三)面试 1.各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材料包括: 应届毕业生: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各招聘单位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知进入面试报考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未进入面试考生不再通知。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各招聘单位将以适当方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综合了解拟聘用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报考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依据综合成绩排名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进入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公示与聘用 各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国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太湖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人员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应于2025年完成聘用手续办理。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有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中国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太湖局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招聘动态,保持电话畅通。由于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八、联系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010-88006655(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监督受理电话:021-25101077,021-25101072(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附件:太湖局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24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