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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7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政务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现予发布。本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tba.gov.cn/)政务公开专栏对外公布。 一、概述 2014年,太湖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结合流域水利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努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强化组织领导,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太湖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太湖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办公室牵头,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拓宽公开渠道,推进信息公开多元化。坚持以门户网站为主,流域公报、通报、公开栏、新闻媒体为辅,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不断扩宽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太湖局政府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通知公告、流域公报等栏目公开。太湖局重要活动、会议等情况,通过太湖要闻等栏目公开。对水利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心的重大事件,在门户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公开相关信息。 加强基础工作,推进信息公开便民化。进一步推进太湖网的升级改版,全面整合信息公开原有栏目,统一维护管理平台,新增英文网页,同时突出政务公开、行政许可、防汛抗旱实时信息等内容,推进政务公开、行政许可的在线受理。加强政务公开专题网页的建设,在对政务公开栏目目录进行细化的基础上,补充增加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优化了信息表达形式,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方便社会公众快速浏览和信息利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4年,太湖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8条。其中,太湖要闻177条,流域规划类信息1条,行政审批类信息18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综合管理类信息12条,水利管理类信息12条,文化建设类信息6条,流域公报66期,党建类信息111条,引江济太类信息3条,防汛抗旱专题新闻1条。 (二)公开形式 1、门户网站。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太湖局政府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通知公告、流域公报等栏目公开。太湖局重要活动、会议等情况,及时通过太湖要闻动态等栏目公开。对水利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心的重大事件,在门户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公开相关信息,2014年开设 “201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美丽太湖 我的家园’摄影展”、“文明单位创建”、“2014年新进人员上岗培训”、“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施行3周年”、“太湖局成立30周年”等专题。在流域防汛防台、引江济太期间,通过“实时水情”、“实时雨情”、“台风路径”、“卫星云图”等栏目,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公众可通过太湖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查阅太湖局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也可通过“依申请公开专区”,向太湖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公报。2014年,太湖局组织编印了《2013年度太湖流域及东南诸河水资源公报》、《2013太湖流域片防汛防台年报》、《2013太湖流域引江济太年报》、《太湖健康状况报告(2013)》,适时编制并印发《太湖流域及东南诸河重点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太湖流域省界水体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水情年报》、《水情月报》、《汛情快报》、《防汛抗旱简报》等,电子版本均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太湖局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太湖局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未发生针对太湖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太湖局在强化组织领导、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的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发布信息的质量及门户网站维护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 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仅关系到公众的生产生活,也直接关系到公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评价与信任。2015年太湖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落实依法治水管水和依法行政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完善公开机制,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法制工作的助推剂。 1.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促进信息公开规范化 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补充完善信息咨询反馈、信息公开监督投诉等内容,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在健全制度和完善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切实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围绕水利重点工作、水利行业管理、群众关切等内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对太湖局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托新行政许可系统建设及其与太湖网的对接,进一步公开办理程序和办理标准,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3. 明确信息公开责任,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相关业务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职责,提高信息公开意识,提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