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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完成2023年度福建省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和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3-10-18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根据中央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要求和202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计划安排,10月7—13日,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副局长黄卫良带队赴福建省开展2023年度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和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检查组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现场询问、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数据核查等方式对厦门、泉州市所辖5个县级行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河长制办公室履职情况、40个取用水户取用水情况、4个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保障情况、20个用水单位节约用水情况、15个河段(湖片)“清四乱”及河湖管理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水利部质检中心派员参加、指导本次监督检查。

在向福建省水利厅反馈意见的会议上,黄卫良副局长肯定了福建省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和河湖长制等工作,指出了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有关意见建议。福建省水利厅吴深生副厅长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反馈。

目前,太湖局已按水利部要求,全面完成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2023年度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和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现场检查任务。下阶段,太湖局将抓紧编制监督检查报告及“一省一单”报部。


(作者:王潇潇  责编:周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