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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湖流域水文应急机动测验队建设水文水质应急监测仪器设备购置和伴随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1

项目概况

太湖流域水文应急机动测验队建设水文水质应急监测仪器设备购置和伴随服务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注册并在线领购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1027001

项目名称:太湖流域水文应急机动测验队建设水文水质应急监测仪器设备购置和伴随服务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771.7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1.7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介绍:太湖流域水文应急机动测验队建设可进一步提升太湖流域水文应急机动监测及水文巡测能力和水平,提升测报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满足流域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配置利用、水生态治理修复等工作对水文信息的需求,为完善太湖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强化“四预”措施,加快推进建立流域“空天地”一体化水文应急监测体系提供重要支撑与抓手。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水位、雨量观测设备、流量测验设备、河道地形测量设备等设备及相关伴随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正本,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近三年(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3)投标人应未曾为招标人在本招标合同项下拟采购的货物提供整体设计、编制服务要求或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5)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5日至2023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注册并在线领购招标文件

方式: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从采购公告栏搜索相应项目进入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流程。潜在投标人提交领购申请并支付费用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会尽快将纸质文件快递给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首次注册需要提供《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下载)和营业执照等盖章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购招标文件。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收的投标文件也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20楼第九会议室(20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附件)中所述的工业。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方可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于货物采购项目,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湖流域管理局水文局(信息中心)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纪念路486号

联系方式:俞深彦,021-251010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

联系方式:沈斌、雷高鸣,021-62791919×169、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斌、雷高鸣

电话:21-62791919×169、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