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太湖局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太湖局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9-13


局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太湖局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经太湖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局领导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太湖局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水办[2005]210号),现就太湖局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办事透明度和办事效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和依法管水,维护流域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根本利益,促进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持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流域水利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


2、突出重点。流域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关系流域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水问题,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工作环节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3、全面真实。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实事求是。


4、及时便民。要保证公开的时效性,运用文件、信函、电子网络等各种媒体,形式多样,因地制宜,便于群众知情。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太湖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太湖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为我局政务公开的领导和决策机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水利部有关政务公开的规定;研究部署局政务公开工作;审定局政务公开详细目录;审议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研究决定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承担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组织编制局政务公开详细目录;研究提出年度局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和任务;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年度检查。


四、公开内容


(一)对外公开


1、法规类:《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及流域管理规范性文件。


2、职责类:太湖局机构设置、行政职能、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


3、政务类:太湖局受理的水行政许可事项及水行政审批事项,包括事项名称、受理部门、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标准、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等;在太湖流域内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水利规划计划管理、水利工程管理、建设管理、项目管理、水利资金管理、防汛抗旱管理等工作中,围绕决策、执行、监督的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工作结果等事项。


4、监督类: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的联系方式,来信来访、提案的办理程序、办理部门和具体案件的办理结果等。


5、法律法规中规定公开的其它事项。


(二)对内公开


1、规章制度:太湖局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局内部管理中形成的公文等。


2、人事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干部竞争上岗的职位、程序、办法、要求和任职资格;选拔任用干部任前公示;公务员招录信息;评优评先和表彰情况;年度考核优秀等级公示;职工工资晋升的相关政策、标准和程序,职称评定情况等。


3、财经管理: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大宗物品采购计划及执行结果;固定资产配置使用等。


4、其它事项:局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及完成情况;局短期工作安排和重大活动情况等。


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流域水利和太湖局实际,组织编制局政务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分类分步骤地向全社会或在局机关内部公开。


五、制度与形式


(一)建立政务公开制度


结合太湖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太湖局政务公开规定,确定太湖局政务公开所涉及信息发布、预先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的工作程序。


(二)公开形式


1、利用太湖网、TDOA、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逐步扩大利用电子网络实行政务公开的范围。


2、利用发布公报、公开办事指南、会议通报、文件等方式进行政务公开。


3、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群众旁听有关会议等形式,对重大事项和公众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的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公开。


4、其它有利于政务公开的形式。


六、近期工作安排


近期太湖局政务公开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成立太湖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明确各部门(单位)在政务公开中的职责和任务。


3、研究确定太湖局政务公开时间安排。


4、开展太湖局推行政务公开的宣传、培训工作。


5、组织制定太湖局政务公开管理规定。


6、启动编制太湖局政务公开内容详细目录,并明确第一批政务公开内容。


七、加强学习、宣传和监督


组织太湖局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和水利部有关政务公开的方针、政策,通过学习、研讨、培训等方式,提高认识,做到学以致用。


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采用多种形式,在局系统内宣传政务公开的内容、途径和意义,及时通报政务公开信息,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和熟悉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措施,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效能监察。要提高政务公开办事效率和质量,把政务公开作为局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价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和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社会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及时研究处理政务公开中群众反映、举报、投诉的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