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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利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9
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利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水利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水利发展研究中心为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办公地点设在上海市,主要承担流域综合治理与管理的战略发展、政策法规、规划、重点水利工程前期、综合调度与管理、科研创新、技术审查与咨询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 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4.具有岗位所需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利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五、主要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招聘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应聘人员需下载并认真填写《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利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考务咨询电话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专业根据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进行审查。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考生,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23年5月10日之前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报名应聘人员。 (三)面试与资格复审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应聘人员需参加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拟定在2023年5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数如低于5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阶段发送邮箱的各项材料的原件。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 3.合格分数线: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和要求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进行递补。 进入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公示与聘用 综合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太湖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并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聘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报名表和参加招聘过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应聘人员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3.应届博士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1-25101177、25101180 附件:1.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利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太湖流域管理局水利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023年3月29日 |